各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如对本细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丁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8561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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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