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欧美av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021级、2022级直博生、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2021级、2022级直博生、2023级和2024级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
2021级、2022级直博生、2023级和2024级研究生。
二、评审细则
详见《欧美av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试行)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比例
1.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
3.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
(二)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yjs.top10om.com/)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1.系统申报:
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yjs.top10om.com)-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
(1) 附件1《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需要导师及学系主任签字;
(2) 附件2《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并由导师审核材料后签字,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表中填写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pdf及web of science检索页;
(3) 附件3《综合素质评定佐证材料》表中填写的内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需要本人签字,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4) 附件4《综合素质评定导师评价成绩》需要导师签字。
3.申报时间
(1) 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4于2025年9月22日16:00前发送[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
(2) 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4于2025年9月22日16:00前送到402办公室助管处。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6:00(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注:1、填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在上报汇总表时,须注明博士研究生学号。
3、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联系人: 丁老师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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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2025年9月20日